谈了场恋爱,竟然把自己送进了监狱。
肖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和女友酒店开房会被女友父母“当场捉奸”并告上法庭……
更离谱的是,法院判决肖先生强奸罪成立,获刑五年……
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,事情经过如何,快来和本少女一起看看吧
肖先生今年29岁,湖南岳阳人,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在岳阳读书的19岁女大学生婷婷(化名)。
加了微信后,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人便确立了恋人关系。
虽然两人相差10岁,但感情特别好,平常也是如胶似漆,经常腻在一起。
双方朋友也都知道他们的情侣关系,也认定他们两一定能走到最后。
但其实肖先生结婚多年了,还育有一子,但和妻子感情一直不好,两人也是分居多年,这段婚姻关系也是名存实亡。
为了孩子,双方并没有选择离婚。
这点肖先生身边的朋友也都是知道的,而且婷婷也对肖先生的情况有所了解。
本以为肖先生和婷婷会走到最后,直到婷婷放假,父母要她回长沙。
婷婷父母给婷婷买了晚上9点的票,但婷婷正处热恋期,为了和男友多待一会选择让男友送自己回长沙。
肖先生也是对婷婷的要求有求必应,于是当晚就和朋友把婷婷从学校接了出来。
在外面吃了饭后,肖先生和朋友就一起开车把婷婷送到长沙。
刚到长沙后,他们又去了开福区的一个酒吧喝酒,婷婷很兴奋喝了不少酒,不胜酒力的她出现了醉酒呕吐。
于是肖先生和朋友立即把婷婷送往了医院,但医生说婷婷无碍,只需睡一觉等酒醒就好了。
肖先生就在附近找了家酒店开了间房,想等着婷婷酒醒。
为了照顾女友,肖先生也留在了房间。为婷婷擦拭身上的呕吐物。
结果这一擦,就出事了……
直到第二天凌晨,婷婷父母发现女儿还没有回家,便开始着急。
给女儿打电话也是处于关机状态,担心女儿在外面遇到了不测,婷婷父母开始到处寻找女儿。
经过多方打听,在酒店房间里找到了婷婷,还有肖先生。
婷婷父母看到女儿和陌生男子在一起,还在卫生间的毛巾上发现了“不明液体”,于是认定了肖先生趁人之危强奸了婷婷,马上就报了警。
当民警赶到时,肖先生对民警说自己只是帮婷婷擦拭了身体,并没有侵犯她的身体。
而毛巾上的“不明液体”是因为自己自W留下的。
因为证据不足,肖先生被带到了警察局审问,同时婷婷父母也提出了诉讼,坚持肖先生强奸女儿的罪名。
肖先生的朋友得知消息后立马赶到了警察局,力证肖先生的清白,还出示了和肖先生昨晚的聊天记录。
还表明肖先生和婷婷是男女朋友的关系,既然是这样的关系,那就不存在强奸这一说法。
然而法院一审判决肖先生强奸罪成立,获刑5年,但肖先生不服,提出了上诉。
二审的时候婷婷父亲提供了婷婷当晚穿的内裤,想用内裤定肖先生的罪。
但警方经过多方检测证明,肖先生和婷婷并没有发生性器官接触,也就证明肖先生确实没有强奸婷婷。
但婷婷父亲大有来头,身份特殊,还是因为证据不足,二审也维持了一审的判决。
自案发后婷婷就再也没有出现过,也联系不到婷婷了,肖先生猜测可能是婷婷手机被没收了。
好好的谈个恋爱,竟然搞成现在这样,这让肖先生不可思议。
此事一出,也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:“我和我女朋友睡觉,也算强奸吗?”
其实不止情侣间会遇到这样的问题,许多夫妻,发生性关系,也算强奸。
说到这粉丝们可能会疑惑了,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,性行为也属于违法的范围?
答案是肯定的,因为此前就发生过丈夫和妻子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上法庭,最后丈夫以强奸罪论处的案例。
在2006年,被告人孙建军(化名)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金某某(化名)相识。
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两人并不合适,但在双方家庭的逼迫下,两人无奈便结了婚。
但在婚礼当晚,妻子坚决不让丈夫碰自己的“处女身”。
激情遭遇性冷淡,于是二人的关系开始恶化,也选择了分居。
到了2010年三月,金某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,但法院认定双方感情还没有到破裂的程度,于是驳回了金某某的请求。
到了6月份,孙建军到金某某的公司楼下堵她,等她下来后就把她拉到了出租车,把金某某带到了自己住的地方。
趁着酒劲,采用威胁,殴打等行为强迫金某某“尽了义务”,发生了性关系。
第二天,不堪凌辱的金某某逃离魔爪,随即报警,孙建军被警方刑拘。
孙建军被抓时得知是妻子报的警后不以为然,认为这是夫妻间的事,警察管不着。
但是由于金某某提出了上诉,最后判决被告人孙建军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此案一出,当时引发了不小的轰动,婚姻关系并不是犯罪的庇护场。
那如何界定婚姻里的强奸关系,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。
我国《刑法》规定了强奸罪。强奸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。
但这一点,放到了婚姻关系里,似乎就很难界定了,这不仅仅是婚姻关系和性行为的较量,更是道德与法律的博弈。
最近在播的《听见她说》,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。
这部由赵薇监制的国内首部女性独白剧,聚焦了当下一些频繁讨论的议题,全职主妇、家庭暴力、原生家庭、婚内强奸……
艾薇是一名时尚领域的从业者,做着喜欢的工作和曾经爱慕的男性结了婚。
看似人人羡慕的婚姻,其实漏洞百出,艾薇直言在婚姻里“猪狗不如”。
她经常性地遭受来自丈夫的强制性交要求,并伴随着肢体暴力的伤害。
在和丈夫性交时,艾薇不是被打就是被揍,她不想要,但她的拒绝似乎没有,毕竟在这项运动里,男性往往占据主导。
艾薇直言:“当她结婚后,丈夫仿佛就得到了支配她精神和肉体的一切权利。”
没有人性,只有兽性;没有情愿,只有欲望。
这也是许多夫妻的现状,但是很多人却不以为然,觉得既然是夫妻,就不会有强奸这一说法。
婚内无奸,似乎是每个人的共识。
但随着近年来婚内强奸案例逐渐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,我们应该要重视它了。
对于男孩们,也该学会尊重另一半的意愿。
只有当自己在亲密关系中能够坚守底线、明辨是非,才能对后代起到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。
如果处在一个丈夫能够肆意欺侮妻子的环境中,孩子们的性教育又该何去何从呢。
最后小讨论:你如何看待婚内强奸!